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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韶山宾馆部门决算

来源:韶山宾馆   时间:2024-09-09 11:24:58  作者:   编辑:田野

目录

第一部分韶山宾馆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韶山宾馆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韶山宾馆成立于1951年,所处地理位置在韶山冲,距毛泽东同志故居约500米,是省委、省政府设立在韶山革命纪念地的重要接待单位,隶属于湖南省韶山管理局、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我馆的主要职能是接待中外宾客住宿、餐饮、旅游服务,负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滴水洞一号楼和故园一号楼的保护、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馆下设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质量管理部、财务部、工程部、保安保洁部、采购部、接待营销部、客房部、餐饮部、滴水洞管理部、红色研学和培训中心、文旅产业部十四个部门。

(二)决算单位构成。

韶山宾馆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韶山宾馆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0856.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29.78万元,增长54.5%,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属于经营性事业单位,又属于旅游景区的酒店行业,2022年经济受疫情影响较大,2023年全国经济全面恢复且正值毛主席诞辰130周年。

2023年度支出总计9416.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70.25万元,增长37.54%,主要是因为2023年支出与收入同比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856.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6.48万元,占5.68%;经营收入10240.38万元,占94.3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41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89万元,占3.66%;项目支出220.19万元,占2.34%;经营支出8851.07万元,占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16.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53万元,增长16.77%,主要是因为年底追加经费退休补贴。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65.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13万元,增长7.03%,主要是因为退休补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5.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13万元,增长7.03%,主要是因为年底追加退休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5.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5.08万元,占100%;其中人员经费344.89万元,项目费用220.1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2.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2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事业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92.42万元,支出决算为29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执行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退休费支出24.75万元为年中追加指标。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抚恤(项)。

死亡抚恤支出1.47万元为年中追加指标。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事业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

绩效工资支出46.32万元、基本工资50万元为年中追加指标。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离退休费项目支出101.52万元为年中追加指标。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项目支出48.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4.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退休费、抚恤金。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韶山宾馆为经营性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由自筹资金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自筹资金支出,无财政拨款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为自筹资金支出,无财政拨款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77.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5.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0.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1.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0.0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5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68.4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6.24%,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5.29%。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韶山宾馆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小型客车2辆,越野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总结归纳本部门(单位)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部门2023年基本支出财政资金年底无结余,已全部用于职工工资及保险支出,资金执行率100%。

2023年度我馆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20.19万元,其中:红色标准化体系项目100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71.59万元,为年中指标追加,年底项目资金结余51.4万元。

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使用在红色文化服务标准化体系构建、宣传推广,课件研发和数字化管理体系项目开发及农耕研学劳动实践基地开发。项目依托韶山丰富红色文化资源,开发4堂课程、3条红色线路,提质、增配教学设施设备,创新宣教方式,构建红色文化教育服务标准化体系,提升教学质量;发挥好全国五好讲解员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开展素质提升、交流学习、传帮带等活动,精准培育红色旅游人才,提升导游讲解服务品质,树立红色文化旅游服务品牌,升级成为课程内容丰富,红色文化氛围浓厚,功能性明显的红色文化服务综合体。项目均正在进行中,将在2024年底完成。人员经费项目为基本工资,年中追加了绩效工资和退休费,已按时全部支付给职工,全年无超范围、超标准发放补贴、奖金的现象,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馆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资金只有少部分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2023年人员经费全部支付完毕,财政资金绩效自评部分没有问题。

2023年在编人员支出约144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两金、年终奖金),按公益二类单位的标准应补助50%的人员经费722.5万元,实际财政拨付的经费补助才344.89万元,远远没有达到补助标准。我馆编外人员占比大,人员经费等刚性支出较大,资金压力巨大,经营工作难以正常运转。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一、韶山宾馆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附件.docx

二、韶山宾馆决算公开报表-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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