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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韶山宾馆部门决算

来源:韶山宾馆   时间:2023-09-18 00:00:00  作者:   编辑:陶岑岑

目录

第一部分韶山宾馆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山宾馆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韶山宾馆成立于1951年,所处地理位置在韶山冲,距毛泽东同志故居约500米,是省委、省政府设立在韶山革命纪念地的重要接待单位,隶属于湖南省韶山管理局、是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我馆的主要职能是接待中外宾客住宿、餐饮、旅游服务,负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滴水洞一号楼和故园一号楼的保护、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馆下设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质量管理部、财务部、工程部、保安保洁部、采购部、接待营销部、客房部、餐饮部、滴水洞管理部、红色研学和培训中心、文旅产业部十四个部门。

(二)决算单位构成。

韶山宾馆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韶山宾馆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7027.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67.45万元,增长24.16%,主要是因为2022年疫情相比2021年疫情缓解很多,经济有所复苏。

2022年度支出总计684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07.97万元,增长19.31%,主要是因为2022年支出与收入同比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027.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7.95万元,占7.51%;经营收入6499.13万元,占92.4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02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万元,占4.65%;项目支出200.95万元,占2.86%;经营支出6317.95万元,占89.91%;结余分配181.17万元,占2.5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7.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6.61万元,减少19.34%,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27.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5.47万元,减少28.01%,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7.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5.47万元,减少28.01%,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7.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7.95万元,占100%,其中人员经费327万元,项目费用200.9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2.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7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事业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80.74万元,支出决算为28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执行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执行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抚恤(项)。

死亡抚恤支出4.26万元为年中追加指标。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事业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决算为76.2万元,是因为该笔项目经费是年中追加26.2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离退休费项目支出24.75万元为年中追加指标。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执行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抚恤金。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韶山宾馆为经营性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由自筹资金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自筹资金支出,无财政拨款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为自筹资金支出,无财政拨款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3.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0.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7.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5.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0.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4.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54.3%,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4.3%。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部门2022年基本支出财政资金年底无结余,已全部用于职工工资及保险支出,资金执行率100%。

2022年度我馆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00.95万元,其中:故园文创产品研制和提升项目100万元,开发的滴水洞文创雪糕、韶山故园1959茶系列产品已于2022年全面上市,韶山故园酒系列产品正在研发中;人员经费支出50万元,其他事业单位经费补助50.95万元,为年中指标追加,资金已于年底全部使用完毕。

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使用在故园文创产品研制和提升项目、人员经费。

故园文创产品研制和提升项目大部分已完成,滴水洞文创雪糕和韶山故园1959茶系列产品已于2022年全面上市,提升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扩大的企业的知名度,增加了企业的营业收入。韶山故园酒系列产品正在研发中,将在2023年底完成。人员经费项目为基本工资,年中追加了绩效工资和退休费,已按时全部支付给职工,全年无超范围、超标准发放补贴、奖金的现象,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馆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资金只有少部分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2022年人员经费全部支付完毕,项目也全部完工,财政资金绩效自评部分没有问题。

2022年在编人员支出约138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两金、年终奖金),按公益二类单位的标准应补助50%的人员经费693.5万元,实际财政拨付的经费补助才302.12万元,远远没有达到补助标准。受新冠疫情影响,经营收入减少,资金压力巨大,经营工作难以正常运转。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韶山宾馆2022决算公开(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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